欢迎访问新得利网站登录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
您当前位置:新得利网站登录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新闻中心 >> 浏览信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更新时间:2010/09/21   来源:2010年9月20日 乐山新闻网   作者:佚名    关注人数:507

 

今年4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101日起施行。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保密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Copyright 2010-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by www.drharrietdental.com 新得利网站登录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地址:贵州省新得利网站登录花果山 电话:0856-5223869
黔ICP备19004555号 技术支持:铜仁日报传媒集团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 52060202000227号